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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随机抽查污染源 摇号、抽签产生检查对象

2016-03-16 11:53:00来源:大众网作者:张乔阳

近日,记者从枣庄市环保局采访了解到,枣庄市环保局加大全市污染源的监管力度,今后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将随机抽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环保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有关要求,加大对全市污染源的监管力度,提高执法效能,推进日常环境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枣庄市制定了《枣庄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并成立了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

  大众网枣庄3月16日讯(记者 张乔阳)近日,记者从枣庄市环保局采访了解到,枣庄市环保局加大全市污染源的监管力度,今后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将随机抽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环保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有关要求,加大对全市污染源的监管力度,提高执法效能,推进日常环境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枣庄市制定了《枣庄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并成立了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

  全市污染源的监管,将以排污申报数据库、污染源普查数据库、环境统计数据库、排污许可证发放名单、日常检查情况为基础,确定污染源环境监管对象名单,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动态信息库,针对重点污染源建立“一企一档”。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动态信息库随机抽取污染源,并随机抽取监察人员对污染源进行全面检查。

  全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动态信息库将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被抽查排污单位名单,每季度抽查5%的市控及以上重点排污单位、全年抽查一般排污单位与在编在岗的环境监察人员的比例不低于5:1。在确定抽查单位的基础上,将按照《方案》的要求,相关执法人员组成抽查小组,日常执法、夜间执法、休息日和节假日执法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开展抽查工作,对被随机抽查单位同步开展监察和监测。

  对随机抽查工作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涉嫌环境犯罪的,将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张乔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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