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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33万劝酒罚单能给劝酒文化降温
2013-01-14 15:38:00 来源:滕州日报
亲友云集的生日宴上,主人热情劝酒却不料致亲戚醉酒摔伤,主人是否该承担赔偿责任?重庆市开县法院近日判决,醉酒者自担责50%,主人家担责50%。涉案主人家的热情换来“最贵的劝酒罚单”——赔33万余元。 亲友云集的生日宴上,主人热情劝酒却不料致亲戚醉酒摔伤,主人是否该承担赔偿责任?重庆市开县法院近日判决,醉酒者自担责50%,主人家担责50%。涉案主人家的热情换来“最贵的劝酒罚单”——赔33万余元。 (1月13日《深圳晚报》) 劝君更尽一杯酒,事后赔偿30万,面对法院判决的巨额赔偿,当事人肯定觉得很委屈:劝酒不是出于中国人热情好客的传统吗,到了今天,怎么就错了呢?因为热情好客而拼命劝酒,正是“中国式劝酒文化”的核心内容。而在这张33万元的“最贵劝酒罚单”面前,这种延续了几百上千年的劝酒文化,确实到了该改改的时候了。 热情好客没有错,这不但是数千年礼仪之邦的直接体现,同时也是人际关系密切、和谐的最佳证明。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观念的改变,一些传统的做法,已经与时代脱节,有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必要。具体到中国丰富的“酒文化”上,劝酒这一行为,就已经从昔日的“热情好客”逐渐成为一项让人无法容忍的礼仪陋习。 “劝酒文化”之所以被越来越多的人视为一种陋习,一方面是醉酒的危害正得到越来越多现代人的重视;二是劝酒过程中的强迫意味与现代人独立自主精神之间的冲突和矛盾越来越大。过量饮酒不但危及身体,伤害健康,诱发疾病,而且还在多方面存在安全隐患,尤其是“醉驾入刑”的法律规定,更是从法律层面对中国延续千年的酒文化的一种否定,让劝酒行为越来越得不到认可。 既然是“劝酒”,就说明多多少少都已经违背了当事人自己的意愿,含有一种强迫和强制的味道。更有甚者,碰到一些热情过度的人,其酒桌上的行为早已超出了“劝”的范畴,成为一种名符其实的强制性灌酒,而根本不考虑他人对酒精的承受能力,以及身体状况是否允许饮酒,饭后是否需要开车。这样的行为,不但因为其违背他人意愿而惹人厌烦,说到底更是一种无视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自私行为,与现代文明明显相悖。 “劝酒文化”的影响力之所以如此广泛,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劝酒行为往往是在“热情好客”的名义之下,让被劝者顾及面子而有苦难言。但是在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面前,我们理应卸下这种“面子负担”,对劝酒行为大胆说不。当越来越多的人首先自己不劝酒,并且从心理上反感劝酒,从行为上抵制劝酒,则喜欢劝酒的人就会越来越没有用武之地,则劝酒文化才有望式微。 再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是蛇年春节了,也就意味着又到了人们迎来送往、觥筹交错的“黄金季节”。在这种时候,这张“最贵劝酒罚单”的出现,无疑是一个很好的提醒,提醒我们所有人,为了别人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也为了自己不陷入法律纠纷,遭受情感和经济的双重损失,谨慎劝酒。
责任编辑:张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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