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枣庄市安防行业管理的提案
一、加强安全防范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科技的迅猛发展,监控报警、防爆安检等安全防范技术的集成与应用更加广泛,技术防范已经成为预防与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手段。为了响应中央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的发展,促进我市综合管理能力的提高,维护全行业的合法权益,2009年5月,成立了“枣庄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协会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充分发挥沟通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围绕行业自律管理开展工作,围绕引导行业发展开展工作,围绕服务行业企业开展工作,在预防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预防灾害事故,减少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提高效率、减少开支等方面起到了显著作用,为我市公共安全保障和经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我市安防行业存在的问题
1、行业管理方面
为加强全省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山东省人民政府于2004年10月31日颁布了《山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2005年3月21日《山东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管理规范》,为规范我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建设好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础。虽然颁布了安防法规,但实际上《办法》和《规范》的执行情况并不理想,安防企业的登记、监控报警工程建设管理、施工质量监督、验收等管理工作薄弱,系统建设备案制度没有落实,对安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缺乏监管手段,缺乏市场监管力度。
2、工程质量方面
除国家大型工程外,我市安防工程前期设计普遍缺少风险评估环节,项目施工带有一定的盲目性,施工过程中缺少专业化监理。其次,安防工程入行门槛较低,对注册资本及人员技术资历要求不高,部分工程商的短期行为严重,施工不规范,问题工程时有发生;售后服务一般限于简单的维修、维护,没有形成专业化的服务队伍,能够从事运营服务的很少。
3、企业素质方面
我市安防企业规模普遍整体偏小,实力弱,大部分企业人员数在20人以下,10人以下的小型企业还占多数;多数企业缺少新技术的研发能力和较大项目的系统集成能力;有些企业兼做安防业务,专业性差。《办法》第四章第二款规定:技防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应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30日内将前款规定的情况,书面告知市地以上公安机关,而实际上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很多,未做备案的小企业更多。
4、使用管理方面
许多单位在安防工作中,只重建设,不重使用和维护。大部分使用单位名义上设有专人管理,但实际是人员繁杂,很随意,系统带病工作是常事。这些问题的存在,反映出使用单位对安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还不到位,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安防系统发挥不了应有作用,对公安机关取证或管理者处理事件造成困难。
5、对相关法规的认知问题
《办法》和《规范》虽然已实施七年多,只是随着平安城市工程的推进,全市监控设施有明显的增加,但安防法规的落实情况并不乐观,我市目前依然存在以下问题:
A、《办法》和《规范》在社会中的知晓度不高,监控报警系统的建设方和使用方不能主动执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在系统建设上普遍存在不按风险设计、无资质施工、施工后不检测验收等问题,所以无法保证工程质量和系统正常运行。
B、《办法》和《规范》规定的很多单位、小区、重要场所依然没有按照规定按照相应的安防设施,仍然存在着发展不平衡、技术要求不一致、系统运行效果差、多是局部自成系统、安全性能差,技术水平达不到相关标准;对相关单位和场所监控系统的建设缺乏监督落实,治安防范区域存在死角等问题。
C、安防系统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现有的安防设施运行效果差、监控覆盖率低、安全性能差,未能实现资源共享、发挥统一效能;许多已建成的系统一年左右因质量问题或使用维护不到位,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当发生突发事件时,无法调取相关的资料信息,失去了安防系统设立的意义。
6、对安防监控产品的监督使用问题
现阶段大部分的使用单位对安防监控产品并不是很了解,他们并不知道自己购买的监控产品是否合格,使用过程中监控系统存在死角,甚至系统完全瘫痪,导致完全不能使用。而监控产品市场比较随意,假冒伪劣产品横行市场,监督监管部门未起到积极的监管作用,给使用单位造成了相当大的困扰。我们应该积极整顿和规范全市监控产品市场的秩序,对于不符合国家准入制度的监控产品、假冒或者仿冒的监控设施予以当场收缴,并给予严厉的处罚。
三、对发展我市安防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1、加强宣传和监管,发挥实效,转变观念
一个行业要实现规范化发展,从根本上讲要通过加强有关法规建设来作保证。其中健全市场准入机制、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安防工程质量标准等尤为重要。
对我市而言,加大对《规范》和国家相关安防法规、标准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安防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执行《规范》的主动性,使各使用单位对相关规范和管理内容了解更多,这是转变观念的重要前提。
2、加强人员技能培训,完善资质评审制度
在安防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工作方面,行业协会应建立相应的培训机构及考核制度,以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水平,促进安防人才市场的规范发展;在资质评审方面,相关部门应制定评审框架,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向社会大力推荐一批优秀诚信企业;大力促进安防工程风险评估、效能评估等中介机构的发展,培育第三方服务市场的发展。
3、加强对安防工程招标的监督管理
要加强对安防工程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规定“承担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应持有省、市级以上公安技术防范管理部门审批发放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证书,并经建设单位所在地公安技术防范管理部门的资格验证,方可承担工程设计和施工”。建议市、各区(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参与我市安防工程投标投标的单位,应进行资格验证;持资质原件投标,无有效资质证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活动,以规范我市安防市场,确保工程质量。
4、加强对应建安防设施单位的督管理
加强城镇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是提高居民住宅安全防范功能,防止和减少各类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保护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途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和《山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要求,在全市建设居民住宅小区时,应当将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纳入住宅建设的规划,要求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5、培育龙头企业,提升我市安防体系的综合竞争力
政府部门要按照“扶大、扶强、扶优”的原则,认真落实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一批竞争力强,带动面广的安防龙头企业,促进安防产业链的延伸。对遵规守法、诚实守信的安防企业,树立我市的安防企业品牌,以提升和带动全市安防行业的整体管理水平。政府要从各方面加以扶持,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使企业做大做强,促进企业创出自身的品牌,既能大大提高企业的积极性,也增加企业的综合附加值,可提升我市安防行业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另外,为促进安防产业链的延伸,建议要积极引导企业做安防周边器材的生产加工,加强市场的开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重视企业的主体行为,形成安防企业的产业化,夯实安防企业的产业基石,以使企业发展更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