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632-3156865

通讯员qq群:25238684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 > 枣庄经济

我国查处传销案件1.6万多起 遣散传销人员105万  

发布日期: 2005-11-04 19:40来源: SRC-132 编辑:侯海花

       

      新华网北京11月4日电(记者王宇)记者4日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获悉,自1998年全面禁止传销以来,工商部门7年查处传销案件1.6万多起,遣散传销人员105万人,全国范围内规模化、公开化的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据工商总局负责打击传销工作的有关负责人介绍,7年来,全国工商机关共捣毁取缔传销和变相传销窝点4万多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近千起,涉案人员3700余人,工商、公安等部门齐抓共管的综合整治格局初步形成,并为直销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该负责人指出,虽然打击传销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然而,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禁止传销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今年以来,传销活动有所抬头,一些地区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仍十分猖獗。一些境外企业和国内不法组织打着种种旗号,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传销活动;部分转型企业时有违规行为;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问题日益突出。

      从查处的传销案件看,80%至90%的传销属于“拉人头”形式,整个传销网络完全依靠下线人员交纳的金钱维系运作,基本没有商品,不是一种经营活动,属于有组织的诈骗犯罪。

      该负责人表示,已开始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和即将施行的《直销管理条例》赋予了工商部门新的职责和任务,全国工商部门除了要继续做好打击传销工作外,还要抓好直销市场的监管。既要严厉禁止传销、团队计酬等违法活动,查处其他企业擅自从事直销等违法行为,也要规范直销企业和直销员的经营行为,查处直销企业和直销员的违规行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专题报道

新闻曝光

摄影报道

关于我们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业务拓展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10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zaozhuang@dzwww.com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鲁ICP备09023866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