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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 医院院长再没有官衔  

发布日期: 2005-12-12 08:02来源: SRC-400 编辑:曲涛

       

      本报潍坊12月11日讯(记者刘炳文)潍坊将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实行院长聘任制和年薪制。记者从潍坊市卫生局了解到,12月6日,潍坊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卫生事业发展与改革的意见》,以进一步明确所有权,扩大经营权,强化监督。
      据了解,公立医院,包括政府独资、控股或参股的医院都将取消行政级别,由所属卫生行政部门归口管理。医院领导干部的现有行政级别继续保留,实行档案管理,今后不再套用。院长、副院长由所属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医院党的领导干部由所属卫生行政部门党委任命;群团组织负责人由医院党委(总支、支部)提名,经上级党委同意,按有关章程产生。
      推行院长职业化,院长的任职条件由潍坊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今后医院院长每届任期4年,届满可参加下一届竞聘,但在一个医院最多任职两届。院长任期届满、辞职或被解聘时,副院长、中层干部和其他员工自动解聘。
      潍坊还将实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年薪由基薪(基本收入)、绩薪(业绩收入)和福利保障收入三部分构成,总额为本院职工年平均薪酬的3—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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