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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将在开放直销业的同时将严厉打击传销  

发布日期: 2005-09-07 20:24来源: SRC-132 编辑:侯海花

       

        新华网北京9月7日电(记者高丽)国务院法制办和商务部负责人日前就国务院公布的《直销管理条例》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中国开放直销业并不意味着允许传销,政府将一如既往地严厉打击传销,最大限度地保障消费者和直销员的合法权益。

        国务院法制办和商务部负责人说,开放直销业并不意味着允许传销,大家应该注意到国务院在颁布条例的同时还颁布了《禁止传销条例》,其目的就是在开放并规范直销的同时,一如既往地严厉打击传销。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最终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并对提取报酬的比例作了严格的限制。这就从计酬制度上对直销和传销作了区分。符合《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的直销经营都是合法的,将受到法律的保护,传销则是非法的,有关部门对这种非法行为将进行坚决的打击。对于借直销之名行传销之实的行为,执法部门将会根据《禁止传销条例》予以处罚。

         《直销管理条例》将于12月1日实施,而《禁止传销条例》则提前在11月1日实施。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这意味着政府对直销市场将实行先打后放的思路。《直销管理条例》的颁布旨在规范直销行为,加强对直销活动的监管,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有关负责人说,在起草《直销管理条例》的过程中,中国始终坚持两个指导思想,一是条例的内容要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规定和中国的入世承诺,因为制定条例的原因之一就是要履行中国的入世承诺。二是坚持从严监管。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特点在直销这种经销模式上表现得十分突出,同时,由于目前中国市场发育还不够完善,监管手段也较为落后,群众消费心理尚不成熟,因此,直销过程中很容易出现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形。

        《直销管理条例》对直销业确立了较为严格的监管制度。这一方面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直销业的发展。严格的监管制度可以尽量减少违法行为的出现,而只有合法经营,直销业的发展才能获得良好的外部环境,从而走上持续、健康发展的良性发展道路。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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